病历管理制度内容病历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四 )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 , 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 , 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 。...
三:病历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2014年1月1日施行了新版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 。本文一字不漏 , 原版摘抄 。大家可以收藏下来 , 以备不时之需 !
1住院病历排列顺序
1.体温单
2.医嘱单
3.入院记录
4.病程记录
5.术前讨论记录
6.手术同意书
7.麻醉同意书
8.麻醉术前访视记录
9.手术安全核查记录
10.手术清点记录
11.麻醉记录
12.手术记录
13.麻醉术后访视记录
14.术后病程记录
15.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16.出院记录、死亡记录
17.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18.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
19.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
20.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
21.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2病案保存顺序
1.住院病案首页
2.入院记录
3.病程记录
4.术前讨论记录
5.手术同意书
6.麻醉同意书
7.麻醉术前访视记录
8.手术安全核查记录
9.手术清点记录
10.麻醉记录
11.手术记录
12.麻醉术后访视记录
13.术后病程记录
14.出院记录
15.死亡记录
16.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17.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18.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
19.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
20.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
21.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22.体温单
23.医嘱单
24.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 , 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 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 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 , 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 。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病历的管理 。
第四条 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 , 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 。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 。
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 , 设置病案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 , 负责病历和病案管理工作 。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质量定期检查、评估与反馈制度 。医疗机构医务部门负责病历的质量管理 。
第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保护患者隐私 , 禁止以非医疗、教学、研究目的泄露患者的病历资料 。
【病历管理制度内容病历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第二章 病历的建立
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 , 为同一患者建立唯一的标识号码 。已建立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 , 应当将病历标识号码与患者身份证明编号相关联 , 使用标识号码和身份证明编号均能对病历进行检索 。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或者电子页码 。
第八条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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