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最新2020( 六 )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 在漓江风景名胜区内驾驶未经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登记的排筏从事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 , 由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 拒不停止的 , 扣押排筏 , 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 游览排筏不按规定路线、时间和停靠点游览、停靠的 , 由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驾驶员停止违法行为 , 拒不停止的 , 扣押排筏 , 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 在漓江风景名胜区水域驾乘排筏游览时 , 驾驶员和乘客未规范穿戴救生衣 , 驾驶两张以上排筏捆绑游览 , 在封航期游览 , 强行追越、横越在航的船舶、排筏 , 饮酒后驾驶 , 或者有其他影响游览安全的情形 , 在通航水域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驾驶员停止违法行为 , 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在非通航水域的由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驾驶员停止违法行为 , 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三条 本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漓江风景名胜区规划 , 擅自审核、批准建设项目或者其他有关活动;
(二)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 致使漓江风景名胜资源被破坏或者污染;
(三)发现违法行为未依法查处;
(四)未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 发生安全事故 , 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
(五)未依法采用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经营者;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 。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
三:四川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近日 , 四川汉源轿顶山景区公开曝光“12辆车不顾劝阻碾压高山草甸”一事 , 引发
该景区相关负责人表示 , 部分游客明知不能驶入却还是将车开进了草甸 , 对脆弱的生态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 且面对景区工作人员的劝阻仍不离开 , 态度恶劣 , 迫不得已进行了曝光 。对于被曝光车辆 , 景区对其环保押金不予退还 , 将交到相关部门用于植被修复等 。
从曝光图片中可以看出 , 草地上已经被压出了两道很明显的车痕 , 还有自驾车游客在草甸上搭起了帐篷 。据悉 , 此次曝光后 , 仍有游客驾车碾压草甸 , 工作人员上前劝阻 , 对方“根本不理 , 车门一锁就走了” 。纵使景区已设立多处警示牌 , 部分地区还垒起了挡墙 , 但仍然无法制止这种不文明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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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插图
傲慢游客碾压高山草甸 , 破坏山地生态 , 让人气愤 , 更令人痛心 。要知道 , 高山草甸的形成往往需要数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 , 一旦车辆碾压将植被层破坏 , 导致下方石块 ***  , 草甸就再也无法长出 , 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很大影响 。
事实上 , 不仅是高山草甸被碾压 , 肆意破坏景区生态环境的现象似乎从未消失过——前不久 , 四川九寨沟景区内 , 几名大妈在景观水域脱鞋下水打卡拍照 , 被行政处罚;2020年 , 一村民有偿为网红博主带路 , 违规进入陕西榆林靖边景区踩踏丹霞地貌 , 被行政拘留;2017年 , 三名“驴友”为攀爬三清山巨蟒峰 , 在山体打入了26根岩钉 , 最终其中二人因故意损毁名胜古迹而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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