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怎么获得赔偿 工伤如何赔偿( 二 )


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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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死者工资的40%(按月支付);
其他亲属:死者工资的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儿:比上述标准多10%;
上述养老金之和核定时 , 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202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834元 。
2021年因工死亡一次性补助标准为43834元,20 = 876680元 。
由于《工伤保险条例》全国统一实施,202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876680元,不分地区全国统一 。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职工因工负伤并经治疗致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二 。雇主支付的费用:
(一)工伤待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
带薪停工期间 ,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由单位按月发放 。带薪停工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
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
在带薪停工期间,加班工资是否计入原工资福利的计算,实践中有不同的做法 。
例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待遇案件的判决指引》第十四条规定 , 停薪留职期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工伤发生前十二个月包括加班工资在内的职工平均工资福利待遇确定 。
《上海高院民一庭调查参考》([2014]15号)倾向于认为原工资不应包含带薪停工期间的加班费 。
(二)五、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
因工致残的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5-6级伤残津贴,安排工作有困难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 。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的60% 。
(三)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应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就业补贴适用于5-10级残疾人 。是根据残疾程度来确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没有统一标准,但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 。可以查阅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者工伤保险办法 。
例如:广东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50;
六级残疾:本人工资40;
7级伤残:本人工资25;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5;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
10级残疾:我工资4 。
(四)带薪停工期间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带薪停工期间需要照顾的 , 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
单位不安排护理的,由单位支付护理费 。一般可按当地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护工劳动报酬标准支付 。
(五)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用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六)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费用 。
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注:上述计算方法中 ,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 , 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工伤怎么获得赔偿 工伤如何赔偿】来源:劳动法图书馆,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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