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插图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六十八条 [非法采矿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 ,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 , 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二)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
【非法采矿案件的追诉标准有什么规定】(三)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
(四)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 。在采矿许可证被依法暂扣期间擅自开采的,视为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
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 。
推荐阅读
- 花枝招展的拼音 花枝招展怎么造句
- 缀的组词和拼音 缀的组词和拼音分别介绍
- 法院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但是没有钱怎么办 追缴违法所得没有钱怎么办
- 老人注意有些危险动作不宜做什么 老人注意有些危险动作不宜做
- 当月没有成本票怎么办,成本票当月不到,下月到怎么入账
- 球的拼音 球的拼音是什么
- 南昌社保个人和公司分别交多少钱一个月 2023~2024年南昌社保缴费标准详情表
- 手机怎么连接外服网络 手机怎么连接境外服务器
- 宁波个人社保缴费多少钱一个月 2023~2024年宁波个人社保缴费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