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插图
一、行为人犯什么罪警察查住处?
这不是什么罪,这是指证,也就是让犯罪嫌疑人指认现?。蛘叽右扇四迷呶锏?。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如果认为有需要对住所进行搜查时,应当持搜查证进行 。如果情况紧急,不立即侦查可能会使证据灭失 , 在出示工作证件后可以搜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
二、民警搜查民房是否需要搜查令
在中国,进行搜查必须持有搜查证并向被搜查人出示 。但执行逮捕拘留时,遇有紧急情况的除外 。搜查证应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签发 。主要内容包括:搜查原因、被搜查人的基本情况、搜查场所、执行人员和日期 。
从被搜查人的角度上出发 , 如果搜查人员不出示搜查证,则被搜查人可以拒绝搜查,法理上的,出示搜查证是搜查工作的基础和法律依据 。只有出示搜查证后的搜查行为才合法 , 否则即属违法搜查 。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 , 遇有紧急情况 , 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在搜查的时候 , 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
三、搜查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人民法院采取搜查措施,应当由院长签发搜查令,并且人民法院采取搜查措施,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第二 ,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第三,认为有隐匿财产的行为 。
搜查人员在进行搜查之前 , 必须按规定着装并出示搜查令和身份证件 。
【犯罪行为地和嫌疑人居住地管辖 行为人犯什么罪警察查住处?】搜查当事人的住所一般是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进行的,需要有相关的搜查证 , 搜查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认为有隐匿财产的行为等 。
推荐阅读
- 无理数的由来 无理数的由来是什么
- 撤销仲裁裁决需要开庭吗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需要开庭吗?
- 氤氲缱绻什么意思 缱绻氤氲的意思
- 亲睐和青睐的区别 亲睐和青睐有何不一样
- 污染环境罪最轻判多久 重大污染环境罪能判缓刑吗?
- 串通投标构成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 怎样知道是否怀孕了 怀孕初期表现有哪些
- 徽州的由来 徽州的由来是什么
- 化学性质有哪些 化学性质是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