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可以休多少天的产假?


女职工生育可以休多少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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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98天产假+60天生育假,总共有158天 。其中,根据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的产假是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根据上海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还可以再享受本市的60天生育假 。
特殊情况下,女职工生育时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女职工生育可以休多少天的产假?】158天
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九十七号,2021年5月31日(含)之后生产并符合本市生育金申领条件的单胎顺产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60天 。
所以,上海女职工的产假与生育假相加,生育期间,可有158天假期 。除158天假期外,如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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