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提前部分还款办理指南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提前部分还款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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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月对冲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指南具体如下:
一、办理条件
1、申请时须正常还贷一期以上 。
2、每月1-20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期间 。
3、在柜台使用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前还贷的,本人及其配偶在省直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合计须达到1万元*含*以上,原则上每年对冲1次;在微信、APP和网厅等线上渠道或在柜台使用现金部分提前还贷的,还款金额须超过1万元*含* 。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提前部分还款办理指南】 4、客户使用自筹资金还款的,需将自筹资金汇集于借款人在委托贷款银行开立的专用还贷账户内 。
5、以配偶名义婚前*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自住房的,婚后使用公积金办理月对冲还贷、部分提前还贷*年对冲*等业务,需由公积金所有人本人办理,不能由配偶代办 。
二、所需材料*原件*
1、借款人身份证
2、配偶身份证、结婚证*配偶代办需提供**注:申办时无需提交本材料*
三、办理方式
1、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办理的:零资料 。
2、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的:需公积金缴存人持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柜台签字确认;用储蓄存款还本的,需提前在代扣还款卡中存足还款所需金额,且需主借款人持身份证和代扣还款卡到公积金中心柜台签字确认*用谁的钱需要谁本人签字确认 。即:用张三的公积金张三本人需签字确认,用李四卡里的钱李四本人需签字确认* 。
3、选择“月还金额不变,自动缩短期限”或“指定月还金额,自动缩短期限”的提前部分还款方式,需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都到场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手机公积金APP仅能办理“期限不变,重新计算月还金额”的提前部分还款方式 。
四、办理地点
市直管理部: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北栋2楼综合柜台B115-B118
湘潭县管理部:湘潭县云龙中路316号湘潭县公积金管理部一楼5号柜台
韶山市管理部:韶山市厦门大道市民之家2楼C区C2号柜台
湘乡市管理部:湘乡市东山办事处励志大道东方华庭258号二楼3号柜台
经开区管理部:湘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9号九华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楼一楼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1、2、3号
网上办理:手机公积金APP
五、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06月01日~10月01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
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01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
六、办理流程
1、受理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资料是否齐全,业务是否合规
2、审核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资料是否齐全,业务是否合规
3、办结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审批是否通过
七、收费依据
此项不收费
八、注意事项
1、非湘潭市公积金或公积金已冻结,不能对冲还贷 。
2、贷款出现逾期的,需先还清逾期,才能再提前还本 。
九、常见问题
问:
提前部分还款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
*一*提前部分还款,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的,还款须满12期且近12期内无逾期,每次还本金额不得少于2万元*含*,前后两次提前还款须间隔一年;用储蓄存款还款的,无时间和次数限制,但每次还本金额不得少于2万元*含* 。
*二*当期无逾期,且非首期还款 。当期有逾期的,需结清逾期金额,方可用储蓄存款提前部分还款 。
*三*以下三种情况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办理:
1、仅用主借款人湘潭市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还款 。
2、仅用配偶湘潭市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还款 。
3、同时用主借款人湘潭市公积金账户余额和储蓄存款提前还款 。
*四*如为贴息贷款,请按银行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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