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抵押权登记所需材料 镇江船舶抵押权登记流程怎么走


船舶抵押权登记所需材料 镇江船舶抵押权登记流程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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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船舶抵押权登记流程怎么走
抵押分为很多种 , 有船舶抵押、房屋抵押、公积金抵押,其中最常见的就是船舶抵押 。最近有很多人在咨询,那你知道镇江船舶抵押权登记流程怎么走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 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一.镇江船舶抵押权登记流程怎么走
1、抵押人、抵押权人共同出具的船舶未在其他登记机关办理过所有权、抵押权登记并且不存在中国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适用国法律禁止设置抵押权情况的声明(原件)申请人自备1份必要
2、船舶检验机构出具的船舶建造阶段证明及其认可的5张从不同角度拍摄且能反映船舶已建成部分总体状况的照片(原件)申请人自备1份
3、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者船舶建造合同,建造合同中对建造中船舶所有权归属约定不明确的,应提交船舶建造合同各方共同签署的建造中船舶所有权归属证明文件(原件1份)政府部门核发1份必要
4、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对船舶现状及船舶价值确认的书面文件(原件1份)申请人自备1份必要
5、船舶抵押权转移合同、债权转让合同、抵押权人已经通知抵押人的证明文书、原抵押权登记证书(原件)申请人自备1份必要
6、已办理光船租赁登记的,提交承租人同意船舶抵押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申请人自备1份必要
7、船舶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原件1份)申请人自备1份必要
8、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原件1份)政府部门核发1份必要
9、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申请人自备1份必要
10、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政府部门核发1份必要
11、三分之二以上财产份额或约定财产份额的共有人同意设定船舶抵押的证明文书(原件1份)申请人自备1份必要
12、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自备1份必要
二.镇江船舶抵押权登记的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条下列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 。但是 , 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中方投资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50% 。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的船舶 。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应当登记的其他船舶 。
三.镇江船舶抵押权登记的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 , 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
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 , 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 , 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 , 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 。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 。
第三十五条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 , 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第三十九条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时 , 原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第六条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 , 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 , 不得对抗第三人 。
【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89)交安监字723号)
第七条拟拆解的外国籍废钢船在交接前 , 新的船舶所有人应及时向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船舶登记手续 , 确认船舶所有权,取得《废钢船登记证书》(见附件二)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四.镇江船舶抵押权登记的
四.镇江船舶抵押权登记的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镇江市长江路7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 下午13:30~17:30(夏季: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综上所述,在镇江船舶抵押权登记是必须在镇江市长江路7号办理的,所依据的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中的几个条例 。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汽车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他们会提供最专业的意见给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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