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头苦干的人,拼命硬干的人,为民请命的人_埋头苦干的人有哪些( 四 )


武周朝的酷吏丘神勣谋反被杀后,他的弟弟丘神鼎以及儿子丘晙也被家奴羊羔告发谋反 。司刑寺经过审判后,草拟判决:“丘神鼎处斩,家口籍没 。”徐有功认为此案与丘神勣案无关,且证据牵强,建议再次审理 。但司刑寺坚决维持原判,徐有功批驳道:“人命为至重,死不可再生;王法须公平,疑罪不可重判 。”为此,司刑寺弹劾他“侮文巧法,党逆不忠” 。但徐有功并未退缩,几个回合的争辩最终以释放丘神鼎结案 。在任期间,徐有功秉承人命至关重要的理念,坚持明德慎罚,做到了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 。
卓然守法 虽死不移 武则天称帝后,为了稳固武周的统治,任用酷吏大肆清除效忠李氏的大臣,酷吏们为了得到赏赐,经常靠罗织罪名极力诬陷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朝廷内外震惊恐惧,没有谁敢劝谏,唯独徐有功多次冒犯威严争辩是非,武则天越是用严厉的言词进行压制,徐有功争辩得越坚决 。徐有功曾经对身边的人说:“大理寺,人命关天,我不能罔顾人命以顺应圣上旨意,以求保住官位 。”他不仅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
有一次,贵乡县尉颜余庆被人告发参与了李冲的谋反活动,武则天命来俊臣审问,有人建议应该流放,魏元忠甚至主张处死 。徐有功却认为颜余庆最多算是余党,根据永昌年间的赦令,他应该被赦免 。哪怕面对武则天愤怒的质问,他仍然据法廷争,终于救下颜余庆的命 。当时朝堂上不下数百人,都缩着脖子大气不敢出,徐有功却神情镇定,说话从容 。
公元693年,润州刺史窦孝湛的妻子庞氏被家奴诬陷,说她深更半夜披头散发祈求鬼神危害别人 。庞氏原是唐睿宗李旦的岳母,窦德妃娘娘的母亲,本就是武则天的眼中钉,故而审理此案的监察御史薛季昶曲意妄断,判庞氏是“不道”的死罪,庞氏的儿子为其母向徐有功哭诉冤情 。徐有功了解情况后,据实上奏说庞氏无罪 。但薛季昶却把矛头指向徐有功,弹劾他“阿党恶逆”,应该处以绞刑 。徐有功的下属伤心恐惧地告知他此消息时,他却坦然地说:“岂吾独死,而诸人长不死邪?”后来,武则天虽然免除了庞氏的死刑,但徐有功也因此被免官 。这样的事情可不止一次,《新唐书·徐有功列传》说他三次被弹劾死罪仍泰然处之,被赦免复官,也并不窃喜,起居舍人卢若虚认为:“虽千载未见其比 。”
不因私仇害公法 当时有个叫皇甫文备的酷吏,曾经诬陷徐有功和反叛者为伍,但武则天没有追究徐有功 。不久,皇甫文备被抓,徐有功却帮他洗刷冤屈 。有人不能理解,问道:“以前他差点害死你,现在你为什么还要救他呢?”徐有功说:“你说的是私仇,我所坚守的是公法 。怎么可以因私害公呢?”
我国自古以来就重视法律的正义性,《韩非子·有度》说:“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就是讲要公正地运用法律,不要因为犯法者身份的差异在运用法律时有所区别 。但运用法律的是法官,需要他们有持法公正的精神,才能创造出安定的社会环境 。张释之、赵绰、徐有功三位名法官,他们以法为天下之“公法”,坚持任何人都不应该有超越法律规定的特权,舍命树立起了法律的权威,在历史上留下了盛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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