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车上路之后 。就成为了交通参与者中相对强势的一方 。在与行人以及非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之后 。基本上都是另一方会受到较为严重的伤害 。出于未雨绸缪也得提前考虑好出现这种情况该如何正确应对 。最近就有网友问到 。万一不小心开车撞到人 。要不要先垫付医药费?看看过来人怎么说吧 。当心吃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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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必需购买的交强险之外 。相信大多数车主都会额外再购买商业汽车保险作为补充 。以此尽量获取到更加全面有力的保障 。而商业车险中非常关键的一个险种第三者责任险在被保险车辆发生车撞人事故之后就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只要符合保险条款中的相关要求 。保险公司就会按照约定对受伤的第三者进行经济赔偿 。其中就包括医药费 。单次事故赔偿金额的上限是根据当初投保人购买的三者险额度而定的 。现在大家基本上都是买的50到100万的三者险 。基本上是足够支付赔偿的 。也正因为有商业保险作为基础保障在背后支撑 。有不少车主会在发生撞人事故时 。为了及时救治伤者会在责任划定前就自己先行垫付医药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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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经验丰富的老司机却提示大家住注意 。在这种特殊情形下垫付医药费一定要慎之又慎 。因为此后所产生的麻烦可不小 。甚至会因此引发纠纷 。第一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就是保险公司对于垫付费用的金额并不认可 。只赔偿其中一部分 。那么便有极大的概率会导致多出的那一部分医药费得车主自行承担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此后交警定责的时候 。认为主要责任方为行人自己甚至是其全责 。那么按照相关法规机动车一方只需要承担少部分的赔偿责任就行 。但对于都已经因事故而受到到直接人身伤害的一方来说 。想要其退还车主当时多出的那一部分钱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看似有些不合“情理”但这类情况在现实中时有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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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撞了人千万不要垫付 撞了电瓶车最好认全责】考虑到上述情形 。老司机给出的建议是 。如果比较肯定不是自己的责任了 。尽可能的不要先行垫付医药费 。最好等到交警定责以及保险公司出险以后再说 。虽然这样会感觉不人道 。但是在法律层面上来讲却是合理的 。如果情况真的非常紧急 。那么以先垫付一部分基本的前期费用 。并且保留好相关的单据这样以后可以起到证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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