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被告方以当庭自杀言语威胁法官,作为原告方的我咋办?


我就碰到过好多这样的案件 。特别是一些离婚纠纷案件 。有些被告方不愿意离婚 。为了达到他们不离婚的目的 。他们什么坏点子都想到 。并且以自杀相威胁 。想以此让原告人服软 。从而善罢甘休 。但是法律是公正严肃的 。他们的目的是得不逞的 。作为原告方 。你不用怕 。法律自会为你撑腰的 。
去年我就办理一起离婚案件 。男女双方结婚二年有余 。男方性格暴躁 。对女方经常实施家暴 。使女方不堪忍受 。于是女方多次想要求离婚 。但她每次提起离婚 。男方就威胁女方说:“这辈子就别想离婚 。要离婚大家就一起去死 。并且我要连你的家人一块儿都带着 。”
听到这些话 。女方都非常害怕 。女方迫于男方的威胁 。一直没有敢去离婚 。从此 。男方就抓住女方的这个弱点 。对女方更加变本加厉 。动不动就实施家庭暴力 。后来女方忍无可忍 。抱着赴死的心态起诉与男方离婚 。男方坚持不同意离婚 。并多次打电话威胁法庭 。扬言:谁要判他离婚 。他就死在法院法庭 。
法庭是人民法庭 。怎么能受他的如此威胁?于是查明情况后 。决定开庭审理他们离婚 。最后被告看吓唬不成 。当庭扑通下跪 。央求原告原谅他 。要求法院不要判他们离婚 。
法庭看到他的悔恨和诚意 。为了给他一次机会 。第1次就没有判决他们离婚 。
可是男方过的没有半年 。老毛病又犯了 。喝了酒之后对女方又打又骂 。女方没有办法 。一年后只得又提出离婚 。
被告这回又是威胁原告、威胁法庭 。并拿着一瓶农药扬言要死在法庭内 。面对被告人的嚣张气焰 。法庭果断采取强制措施 。依法将被告拘留15天 。被告在拘留所内老实了 。积极承认错误 。悔过自新 。并且保证以后再也不敢威胁谩骂了 。因此 。法庭将其提前予以释放 。
他们的离婚案件纠纷 。法庭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 。判决他们离婚 。拿到判决书的时候男方傻眼了 。也没有什么劲了 。垂头丧气的回家 。对于他来说 。走到这一步 。他也是自作自受 。
所以碰到被告方情绪激动 。语言过激的时候 。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怕 。要采取合理合法的形式与他做斗争 。

法庭上被告方以当庭自杀言语威胁法官,作为原告方的我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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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有寻求法律保护 。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对这些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和侵害 。当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时候 。公民有检举、揭发、申诉、控告、诉讼等一系列的权利 。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每个公民遇到不公平的待遇的时候 。都有权寻求法律保护 。
被控告人一方如果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和阻挠伤害的话 。那么被控告人更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只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对其是没有一点好处的 。
所以说 。公民碰到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事情 。一定要敢于斗争 。不要惧怕坏人的威胁和恐吓 。他们越是威胁和恐吓 。越是体现到自己渺小和害怕 。要相信:到什么时候真理都一定会战胜邪恶的 。好人一定会战胜坏人的 。
法庭上被告方以当庭自杀言语威胁法官,作为原告方的我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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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方的这种行为是一种妨碍诉讼的行为
法庭是说理讲法的地方 。不是当事人撒野的地方 。被告方在法庭上以自杀等言语相威胁 。这种行为就是一种妨碍诉讼的行为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 。可以予以训诫 。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
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 。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 。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 。予以罚款、拘留 。
因此 。人民法院对于碰到扬言要以自杀相威胁的当事人 。首先可以口头警告和训诫 。其次可以其进行罚款和拘留 。最后情节严重的 。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被告人如此扬言 。说明被告人是一种无知的表现 。法律是公正无私的 。对于被告人的行为 。法庭也不会屈服和害怕的 。法律自会有办法制裁他 。
法庭上被告方以当庭自杀言语威胁法官,作为原告方的我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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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被告方威胁的行为 。原告方该怎么办?
人的性格是各种各样的 。有的人性格温和 。有的人性格暴躁 。打官司的时候 。如果碰到被告方的性格暴躁 。那么被告方就会有一些言语威胁或者是人身攻击 。所以作为原告方碰到这样的情况 。应当沉着冷静 。可以采取以下五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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