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意见“债主”已违法“老赖”也有错 网贷逾期信息共享怎么办( 二 )


法律专家受访时表示 , 类似“中国信用黑名单”这种大量公布个人信息的行为并不合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布“黑名单”式的惩罚 , 其实施主体只有人民法院 。
由此观之 , 如果违反了上述原则 , 则属于违法行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乔新生受访时表示 , 该网站公布个人信息属于违法行为 。著名律师、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受访时亦持这一观点 。
朱永平表示 , 只有经过人民法院判决进入司法执行阶段后 , 有关机关才可以公开相关失信人的信息 , 因此 , 私人网站、公司网站并无擅自公布失信“黑名单”的权利 。
据朱永平分析 , 网贷公司是经金融主管机构批准成立的公司(否则就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 属于准金融机构 , 因此要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及商业银行相关法律法规 , 因而要通过合法途径追讨债务 , 不能违法追贷 。“网贷公司大量公布个人信息 , 试图通过丑化形象、降低社会道德评价的方式来逼迫还贷 , 滥用了追贷的权利 , 违反了合同法中公序良俗的原则 。”
“举例来说 , 某人与其父亲签了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 , 双方也都同意 , 但这个协议有效吗?无效!”同理 , 借款人和出借人签了协议 , 表面看合法有效 , 但通过公布个人信息来逼其还贷的条款 , 违反了合同法中公序良俗的原则 , 也会危害社会道德 , 因而该条款无效 , 涉事网站应尽快撤回已公布的个人信息 。
那么 , 当事人若在协议中同意逾期还贷可以将个人信息发布上网 , 起诉后会否陷入被动?朱永平认为 , 当事人若在协议中约定了逾期还贷可将其个人信息发布上网 , 那么网站公布其个人信息不构成侵犯名誉权或隐私权 , 因为借款人当初作出了承诺 , 本身有过错 。(董柳薛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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